李振文,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暴力示威活动。
2019年10月1日,李振文参与香港暴力示威活动。
2021年5月5日,李振文等4人早前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分别判处4人监禁51个月至56个月。
港媒:4男女被控暴动罪成立,今日分别判处监禁51至56个月.环球网.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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