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是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负责司法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宁波市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u003c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u003e的通知》 (浙委办〔2011〕8号),设立宁波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政策研究,协调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决策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编制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答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市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工作。
(九)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宁波市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
(十)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区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司法局行政编制90名(含“两劳”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部主任1名;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办公室
立法一处
立法二处
监狱管理处
社区矫正管理局
复议综合处
复议审理处
行政应诉处
行政执法监督处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律师工作处
法律援助工作处(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信息技术处
装备财务保障处
组织人事处(警务处)
直属机关党委
宁波市黄湖监狱
宁波市望春监狱
宁波市高桥监狱
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浙江省宁波市信业公证处
浙江省宁波市永欣公证处
浙江省宁波市源公证处
机构职能.宁波市司法局.2022-08-11
内设机构.宁波市司法局.2022-08-11
直属单位.宁波市司法局.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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